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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世界人權日,被害人的人權也需要被看見。」
 
轉眼 2020 即將進入尾聲,這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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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世界人權日,被害人的人權也需要被看見。」
 
轉眼 2020 即將進入尾聲,這一年發生了許多令人心碎的社會事件,相關的新聞報導與畫面,讓許多人感到驚慌、恐懼、憤怒或悲傷。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,有些話想要跟大家說。
 
從上個會期開始,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議題,我在立法院質詢過非常多次,也召開過許多公聽會、記者會,希望能徵詢到更全面的意見、提供犯罪被害人更完整的協助。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發現政府許多令人不可置信的作為。
 
我們的國家,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捉襟見肘的人力,挪用在反賄選、反詐騙等頻繁無效的宣導活動,平均 1 名專任人員要協助將近 200 個被害人家庭,法務部長卻仍指示犯保協會,行有餘力仍可協助地檢署辦理宣導活動。
 
我們的國家,將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的運作,長期交給忙碌的各地檢署兼辦,審查過程甚至出現,委員討論「被害人當下是否穿裙裝」、「被害少年曾有翹家逃學或偏差行為」等等檢討被害人的情況。
 
這一年來,我一直希望透過每一次的質詢,讓行政院、法務部及相關權責單位理解,被害人在犯罪事件所受到的衝擊與創傷,往往是漫長而艱苦的。
 
對死亡案件的遺屬來說,眼前的日常生活已人事全非,曾經一起生活過的空間與記憶,都一再地觸發對逝去親人無盡的思念。如何平靜地面對每一天的黑夜,以及固定節日喚起的失落與悲傷,一首歌曲、一件衣服或是任何熟悉的景物,都反覆地讓人想起已經不在的家人。
 
而傷勢嚴重的被害人,當下頓時失去工作與經濟收入,接踵而至的是手術及照顧的龐大費用。他們的年紀大多在中壯年時期,必須通過身障鑑定才能使用長照服務,等待支援的空窗期長達半年,甚至一年。為了立即解決眼下的照顧問題,家屬往往必須自費送養護機構或聘請看護,甚至辭去工作親自照顧。
 
這些是犯罪事件之後,被害人及家屬必須面對的人生。而我們的國家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困境,除了事發當下的慰問,後續提供的保護與支持,其實是長期不足的,他們在排山倒海的關注之後,往往是孤身一人。
 
今年八月,我和團隊正式提出修法草案,將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》大幅修正,提升至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。草案完成後,我們陸陸續續在粉絲專頁上,分享許多關於犯罪被害人的故事,期盼能讓更多人一起關心犯保議題。
 
而我們的修法提案,也獲得跨黨派 30 位委員連署支持。
 
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,我想再次提出呼籲,希望官方盡速提出具有改革誠意的修正草案,而不是在每次事件當下訴諸煽動與仇恨,一再消費被害人人權之名,卻沒有實質作為。
 
作為中央的決策者,我們希望行政院及各部會能夠承擔起,對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的跨部溝通、協調的責任,以具體的政策作為,健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的服務網路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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🔗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修法提案記者會
https://reurl.cc/n0zOdX

🔗我們一起努力,讓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更有溫度
https://reurl.cc/7o1y8k

🔗有溫度的連結:犯罪被害人權利及服務法制化 公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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🔗這些被害人的無助與徬徨,你看見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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